各位老师:
5月9日,学校人事处发布《关于做好西安市A、B、C、D、E类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关于D、E类人才认定工作所需材料,经咨询人事处,现说明如下:
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目前请提交复印件,原件自存备用,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告知。
特此说明。
学院办公室
2018年5月15日